★★★★★★★★★★★★★★★★★★★★★★★ 重 要 必 看 ★★★★★★★★★★★★★★★★★★★★★★★★
1. 112年1月1日起,計畫審查申請(含新申請案、期中報告及修正申請有人員異動者)時,須提供教育訓練證明文件如下:
(1)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之學經歷資料及研究倫理相關教育訓練證明文件(人體研究計畫:三年內至少完成四小時研究倫理相關教育訓練,其中一小時利益衝突相關教育訓練,人體試驗計畫(包含新醫療器材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人體試驗案依人體試驗相關規定辦理;協同主持人需最近六年研習醫學倫理相關課程九小時以上。)
(2)其他計畫執行人員之研究倫理相關教育訓練證明文件:三年內至少完成四小時研究倫理相關教育訓練,其中一小時利益衝突相關教育訓練。
2. 相關表格請下載最新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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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使用貼心小提醒:
1. 繳交期中報告、結案報告,以及申請修正,請點選頁面左方申請人功能列中之【管理所屬計劃與其權限】,點選該申請案最右端 “申請追蹤審查” 之下拉式選單,開始申請審查。
2. 提出修正案申請, “修正原因說明” 請下載範本填寫(中研院醫學研究倫理委員會網站以及線上系統上傳檔案列表中皆有檔案可以下載)。
3. 案件送審後,申請人回覆IRB意見時,請於首頁【申請人待辦事項】區塊 中點選該申請案最左端之 “更新狀態” 處理。